深圳福田区大幅度改革文化体制
深圳福田区:大幅度改革文化体制
总体目标。通过改革,逐渐构成党委、政府宏观领导,主管部门依法管理,中介机构有效自律,文化市场有序运营,文化投资渠道多样,文化主体充满活力,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兴旺的现代文化体制。
3大任务
(1)文化管理体制改革:三个转变
建立科学公道的文化管理架构。依照党委领导、政府管理、人大监督、行业自律、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架构,实现文化管理职能从微观管理到宏观管理的“三个转变”:从以办文化为主逐渐向以管文化为主转变;从以管理直属单位为主逐渐向管理全社会文化转变;从以行政手段管理为主逐渐向以经济和法律手段管理为主转变。
完善文化决策机制和文化事迹评价体系。成立区文化艺术专家委员会,重大文化决策和文化项目要听取专家意见,必要时可进行社会公示和听证,使文化事业公共财政支出取得最大的社会效益。充分发挥文化经济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,统筹安排,保证重点,鼓励共建,资源共享,提高投资效益,避免重复建设。
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。积极引导和支持建立文化行业协会,充分发挥他们在沟通政府与企业,计划行业发展,调和行业纠纷,规范行业质量与服务标准,推动行业良性竞争的作用,逐渐将一些不适合由政府行使的职能交给行业协会,构成行业自律机制。重视培养文化中介组织,发挥文化中介机构儿童白癜风的原因在文化市场中的作用。
(2)文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:文化场馆可拜托经营
建立文化事业单位分类管理制度。按公益类文化事业单位、准公益类文化事业单位、生产经营类文化事业单位将全区文化事业单位分为3类。对公益类文化事业单位,政府给予经费保障,增进其稳定健康发展;对准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,政府给予阶段性资助,支持其完成部份公益性文化服务;生产经营类文化事业单位实行市场化运作,自主经营。积极鼓励社会气力参与公共文化服务,并与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享受同等的政策待遇。
深化文化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体制改革。依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整体要求,探索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办法。建立政事分开、事权清晰、职责明确、监管到位的文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。改革以往用行政管理体制管理文化事业单位的不合理做法,实行文化事业单位领导人聘任制和目标管理制。落实文化事业单位作为独立法人应当具有的管理、经营、分配自主权。改革分配制度,建立激励机制,职员的收入与岗位和劳动贡献挂钩。
―――区文化馆中心馆、区图书馆属公益类文化事业单位,其职能是负责辖区文化工作的普及与指点,完成各类公益性文化活动任务。
建立一套科学的职位分配、岗位设置、目标管理和考评体系,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,面向社会公然招聘;辨别职员和雇员两类,建立目标管理制和工资、奖金分配的激励机制;职称采取评聘分开的办法,允许高职低聘,打破职称评定终身制。
在确保公益性文化活动正常展开的条件下,可以利用部份场地、设施进行有偿或低偿文化服务,收费项目要对特殊群体实行减免。其创收所得,按“收支两条线”管理,专项用于该项事业发展。
――街道文化站属公益类文化事业单位。政府根据文化站级别每一年拨给一定经费保证其正常运作。其主要职能是负责辖区文化工作的普及与指点,完成规定的公益性文化活动任务。街道办事处根据区编委给文化站下达的事业编制设置肯定岗位要求。文化站下设艺术团和书画社,团长和社长职位可实行职员制,亦可实行雇员制。文化站长及其艺术团长、字画社长人选的配备,需事前征得文化主管部门同意。文化站其他人员由各街道根据岗位需要聘请。在确保公益性文化活动正常展开的条件下,可以利用部份场地和功能室展开文化项目的经营活动;也可采取集约经营的方式,将各文化站的某个项目承包给一家文化公司进行连锁经营;个别条件成熟的文化站,在不改变公益性功能的条件下,可采取“拜托经营”的方式,进行市场化运作试点。经营收费项目要对特殊群体实行减免。经营收入,按“收支两条线”管理,专项用于该项事业的发展。
――社区图书室属政府资助建设、社区管理的文化活动场所,政府根据图书室范围每一年拨给专项资金。图书室可以依托辖区企业资助和社会捐助谋发展,还可利用小部分面积进行有偿或低偿服务。经营收入按“收支两条线”管理,专项用于该项事业的发展。
―――文化馆分馆属政府出资建设的公共文化场所,根据各分馆的具体情况,在保证场所功能不改变的条件下,可以采取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模式运作,也可采取“拜托经营”方式管理。
―――社区文化广场为开放式、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场所。平时免费提供给社区大众展开各类活动,特殊情况下,也可采取出租的方式进行有偿使用,展开商业文化活动或商务活动,各项收入由社区掌握,专项用于该项事业发展。
―――城市化社区中政府资助的各类文体设施,自行管理,自主经营,自负盈亏。经营得法,事迹突出,赢得荣誉的,政府给予嘉奖。
(3)文化白癜风专科投融资体制改革:鼓励个人捐赠文化事业
继续增加对宣扬文化事业的财政支持。
―――政府对文化的投入,主要以公益性文化项目为主,目的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趋增长的文化需求,实现市民的文化权利,主要包括:文化基础设施建设,文化队伍建设,文化产品生产等。
――区政府设立宣扬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,主要用于社会科学课题研究、文艺精品创作与嘉奖、优秀文艺人才培养、业余文艺社团的重点项目扶持。专项资金来源除市一次性注入的启动资金外,区财政按年度收入的1‰投入,每一年递增6%。2004-2007年,区财政每一年安排200万元用于艺术品收藏。
―――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政府投资的公益性文化设施的经营、扩建或改造。在确保不伤害原有功能,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增值的情况下,让投资人分享经营收益。
改革政府对文化事业的资助方式。
―――政府对文化的资助方式逐渐由养人为主、养单位为主向养项目为主转变。对社会气力创办非营利性文化设施和活动项目,可以通过区文化部门向市文化发展基金申请补助,也可以向区宣扬文化发展资金申请补助。
―――政府公益性文化活动项目可采取文化采购的方式举行,也可以完全由政府出资,提出项目要求,公开招标,择优采购,还可以政府出项目,不出资或少出资,由企业出资冠名进行项目招标。
鼓励社会对宣扬文化公益事业的捐赠。
―――社会气力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捐赠,其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按《深圳市实行文化立市战略配套经济政策》履行。
―――公益性文化单位从境外进口的、无偿捐赠的、直接用于科研教学和文化事业发展的用品和装备,报海关依法审核后,区政府有关部门应协助其申办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。
―――社会气力捐建公益文化场馆,计划部门应优先立项,国土部门应优先办理,有关税费按省、市有关规定进行减免。经批准,捐赠人可享有冠名权。
―――对增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捐赠人,政府给予其适当的物资嘉奖,并以表彰、颁发荣誉证书、编入文化志、地方志等情势提高其社会荣誉;符合条件的,由区政府提请市政府授与荣誉市民称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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